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昌黎下笔天光完,滋有意外呈毫端。东野琢句多断残,湮郁不发埋心肝。
以兹论文百不合,而彼二士相波澜。惟恐人间有离析,欲把形影搓成团。
张君昨来适语我,交友异性非所患。有从天来入幽可,有非梧竹栖不安。
但取龙鸾合奏曲,勿与犬鸡同叫欢。我言奏曲亦须异,仿佛列鼎调咸酸。
刚克柔克有二道,相成相反兹焉殚。郊亦滔滔挟愈势,愈有矗矗资郊寒。
不然一倡百声和,正使吾道愁孤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