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君不见香山居士居洛阳。远借五寺收文章。
又不见巢父诗卷何所藏,留之天地同久长。
铸金琢石非不强,金流石泐不可防。
以人传人策甚良,世人雇未知其方。
我昔宦游凌大江,年少从君璧一双。
胜时一咏同一觞,颇亦自愧抢榆枋。
劫火不肯留青囊,日往月来心不忘。
大儿南归自五羊,袖中乃有万丈光。
伏而读之喜量,重到虎踞龙盘乡。
今年贡舶早放洋,明珠大贝光溢箱。
答赐不敢烦吾皇,原得君诗归献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