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偶携壶、空明小径,背时偏有微思。黄鹂两两啼初罢,门外雪翻波驶。
咸集矣。任脱帽乔柯,濯足阶前水。白蘋香里。更越濑经寒,吴湾度夏,从此绝分袂。
欢相接,通德真惭记里。筼筜凤到生米。休嗤下国舆图俭,五岳中心崇起。
添快事。堪借得、夷光歌舞深宫醉。悠然谩寄。只左掘陶泓,右倾凿落,斯世本无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