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吹赤壁之月笛兮,瞻黄州之雪堂。弹湘妃之玉瑟兮,织天孙之锦裳。
招先生其来归兮,何必怀眉山之故乡。历九州而犹隘兮,诞寘之祝融之汪。
酌乳泉以当醴兮,餐荔子以为粮。葺榕叶以作屋兮,托桄榔之荫以为堂。
驱海涛以入砚滴兮,挽南斗文星于笔铓。昌黎兮欧阳,视先生兮雁行。
韫不泄兮忠愤,炯不掩兮文章。乞镜湖兮九关,营菟裘兮是邦。
予之来兮云暮,与先生兮相望。视履迹兮焉在,问故宫兮就荒。
俯仰兮永怀,渺山川兮苍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