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—1091)应天宋城人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,复中贤良方正科。历知昆山县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历知谏院,论建甚多,主与西夏讲和。累进翰林学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数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参知政事,反对任用王安石,极论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师致仕。既告老,而论事益切,于用兵、起狱尤反复言之。卒谥文定。有《乐全集》。
相从恨不多,送我三十里。
车湖风雨交,松竹相披靡。
系舟枯木根,会面两王子。
嘉眉虽异郡,鸡犬固犹尔。
相逢勿空过,一醉不须起。
风涛未可涉,隔竹见奔驶。
渡江买羔豚,收网得鲂鲤。
朝畦甘瓠熟,冬盎香醪美。
乌菱不论价,白藕如泥耳。
谁言百口活,仰给一湖水。
夺官正无赖,生事应且尔。
卜居请连屋,扣户容屣履。
人生定何为,食足真已矣。
愆尤未见雪,世俗多相鄙。
买田信良计,蔬食期没齿。
手持一竿竹,分子长湖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