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江汉之会,中具五民。见异而迁,乃丧厥真。相彼樊山,我行所因。
有閒其壤,问彼居人。方时清明,家自为稷。其薮其浸,其动其植。
孰为使民,有田不穑。亦惟蒲鱼,恃此鲜食。岁运周回,景躔西陆。
帝籍重开,天颜逾穆。耕事将起,毋荒游逐。凡我农官,戒民宜宿。
戒民伊何,美成在久。譬彼射侯,则求其耦。驱率慵堕,转缘南亩。
数耘疾收,在而心手。农亦有书,匪藏金匮。盍耕如莘,盍馌如冀。
桑荫清好,浊醪日至。已勤而食,则无所愧。勿谓此州,远连边鄙。
我疆西北,尽其四履。风雨顺时,日星循轨。屡丰作颂,以致归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