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与君同止诗,拙者最先止。至今鸡酒券,尚在诗筒里。
吟声日不绝,负约常在子。病中未遽往,顾券每自喜。
君方掩耳卧,十撼九不起。三缄偶一吷,乃辄相料理。
多言竟无益,宁使人负已。我鸡固当携,我马今秣矣。
明晨自公出,迟予金明涘。愿托鹤林翁,清风播来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