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我本樗栎姿,供奉冰玉清。言念八岁时,与公未识荆。
高声读孟子,防马践田滕。公来予起揖,作意问姓名。
手揭明堂章,询我王政行。予既诵之遍,讲义亦粗明。
公大为叹息,兴宗良后生。荆钗甫二岁,已属桃夭情。
先君重交谊,即此订昏盟。山头亦红叶,他年故事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