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京国自携手,同途欣解颐。情言正的的,春物宛迟迟。
忽背雕戎役,旋瞻获宝祠。蜀城余出守,吴岳尔归思。
欢惬更伤此,眷殷殊念兹。扬麾北林径,跂石南涧湄。
中作壶觞饯,回添道路悲。数花临磴日,百草覆田时。
有美同人意,无为行子辞。酣歌拔剑起,毋是答恩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