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沙墩至梁苑,二十五长亭。大舶夹双橹,中流鹅鹳鸣。
云天扫空碧,川岳涵馀清。飞凫从西来,适与佳兴并。
眷言王乔舄,婉娈故人情。复此亲懿会,而增交道荣。
沿洄且不定,飘忽怅徂征。暝投淮阴宿,欣得漂母迎。
斗酒烹黄鸡,一餐感素诚。予为楚壮士,不是鲁诸生。
有德必报之,千金耻为轻。缅书羁孤意,远寄棹歌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