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苍史失古法,赤刀有遗书。经毁秦汉后,器追禹夏初。
古人不吾接,有感谁与袪。尚怜盲左生,文字记鲁壶。
哀哉泗水没,不复知鬼魖。英英华省郎,捃摭收遗馀。
异书人不识,善本手自摸。壁中发科斗,海底出珊瑚。
篆籀既识职,钟鼎各应图。要当知百世,何止举一隅。
似逢东里生,张华与之俱。谈倾河海江,下卷郑白渠。
我老尘埃中,牒诉惨不舒。思陪种柳潜,愿逐耦耕沮。
锦囊不应开,欲和聊复徐。颇怜平生心,用意真僻儒。
识字恨不博,块焉无与虞。图书许借否,髯滕意何如。
莫作骊龙仙,靳吝五色珠。鸱夷或未办,当奉酒一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