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至静之体首归坤,自乾德外坤为尊,吾宗有志未敢言。
至静之体次归艮,自坤德外艮为近,吾宗有志不容逊。
磊隗胸中自□山,外观更具山之间。表里相融艮机关,彼万泪随吾屹立。
堂中人与山为一,虽介于石不终日。无心聊与云俱出,傅岩沃雨商郊乾。
林然蠢尔涵殊恩,老后闲身霁后云,㟏岈深处归根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