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清风舒旭日,双鹊鸣相和。不惜辞野木,唯愿巢庭柯。
主人诚爱物,琼林亦婆娑。高栖有垂荫,低濯无张罗。
饥啄月丘粟,渴饮玉池波。养此侯印质,伤彼月树歌。
衔梁非偶尔,送喜夫如何。夫人巳咏德,织女将填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