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皇矣帝烈,大哉兴圣。奄有四方,受天明命。居上不怠,临下惟敬。
举无愆则,动无失正。物从其本,人遂其性。昭播九功,肃齐八柄。
宽以惠下,德以为政。三趾晨仪,重轮夕映。栈壑忘阻,梯山匪夐。
如曰有恒,与天无竟。载陈金石,式流舞咏。咸英韶夏,于兹比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