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天行明月地行水,水月相去八万里。
天公大力谁能移,月在水中天作底。
我心与月明作两,真月本在青天上。
虽云佛说我别说,恐入众生颠倒想。
少城城隈佛宫阙,客娥水月僧饶舌。
三峡水寒梅花时,起予对月赓此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