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兰之生兮于彼空谷,抱幽贞兮不群以独。白石兮清泉,纷紫茎兮冒寒。
渌兰之香兮扬扬,汎光风兮朝阳。谷无人兮自芳,谷有人兮吾与子兮徜徉。
谷中之人兮清且真,不可见兮徒名闻。仰丹崖兮千仞,思委佩兮江滨。
折芳兮谁赠,羌云路兮愁人。抚瑶琴兮叹息,长寄情兮斯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