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昌言(1598-1655),字禹前,号泉山,斗筑居、中道庄主人,明代崇祯庚午(1630)举人,崇祯甲戌(1634)科进士。初授乐亭知县,政绩突出。后升为御史,仗义执言。出巡山东,严战守,以御寇。好直言,无所避,多次弹劾。清初,以原官,视学江南,慧眼识才,称知人。终养奉母范氏,至孝。与弟陈昌期友爱,家无分财。著有《先草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斗筑居集》若干卷。
有弟有弟居留京,三年老梦虚南征。兹来始慰契阔意,语次便及诸年兄。
诸兄德业方修进,泾公巨眼文高明。会须归作大川楫,胡为独哦沧浪缨。
寅君事竣今回首,聊寄一樽秋露酒。请君开酌当长春,不识长春能许否。
故园亦自有仙台,隔断红尘不受埃。早晚乞身吾决去,却烦公为写归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