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客邸相逢,酌酒欷歔,余胡式微。向木兰院里,惯为羁客,西华道上,尚著絺衣。
一夜秋风,动人乡思,径挂蒲帆带雨归。归来日,已叶堆荒砌,草没荆扉。
橐中金剩几希。都未暇、怜渠妇子饥。且买从旁舍,浊醪殊妙,持来左手,紫蟹初肥。
恨不囗囗,同君兄弟,坐此閒轩话夕晖。江天外,纵烟波无际,魂梦能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