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昔时曾有佳人,翩然绝世而独立。未论一顾倾城,再顾又倾人国。
宁不知其,倾城倾国,佳人难得。看行云行雨,朝朝暮暮,阳台下、襄王侧。
堂上更阑烛灭。记主人、留髡送客。合尊促坐,罗襦襟解,微闻芗泽。
当此之时,止乎礼义,不淫其色。但□□□□,啜其泣矣,又何嗟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