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弃财戒酒。药囊系肘。常清静,便把虎龙引逗。心起大慈悲,人人尽欲救。化愚迷、诗词如咒。休要攀花柳。速修神秀。玉壶中,有个自然红狗。日日吠青霄,谁知合著口。更披云、能飞解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