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吾州之豪任公子,少年盛壮日千里。
无媒自进谁识之,有才不用今老矣。
别来十年学不厌,读破万卷诗愈美。
黄州小郡隔溪谷,茅屋数家依竹苇。
知命无忧子何病,见贤不荐谁当耻。
平泉老令更可悲,六十青衫贫欲死。
桐乡遗老至今泣,颍川大姓谁能箠。
因君寄声问消息,莫对黄鹞矜爪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