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都台有客人中彦,卓荦才华金百鍊。忠贞耿耿动宸旒,风裁棱棱肃邦宪。
哲人所见殊非常,世事多与心参商。浩然归思不可遏,千里再拜陈封章。
臣忝南台司宪纪,庶政皆归臣统理。设施容或乖其宜,罪虽有归臣实耻。
老亲况复双龙钟,家无应门五尺童。臣沐隆恩归未得,故山回首情无穷。
臣齿于今过半百,二毛渐觉秋霜白。疾病侵寻志虑衰,施于有政宁无惑。
以兹三事恒自叹,公义私情俱未安。揆分惟宜置閒散,天恩倘许当衔环。
圣主方求经济者,得士如公宁忍舍。公心不啻金石坚,丹悃重陈双阙下。
帝曰卿才实有为,卿言恳恳难竟违。膝下许卿得终养,未许终老山中扉。
纶音南来不信宿,拂衣一笑归乡曲。进退从容大义明,孤标真足扶颓俗。
我位于公固不侔,我身自揣尤宜休。太息高风先著步,题诗送别令人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