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驿骑联翩至。道台家、筹边方急,酒行姑止。作么携将琴鹤去,不管州人堕泪。富与贵、平生无味。可但红尘难著脚,便山林、未有安身地。搔白发,兀相对。
前身小范疑公是。忆当年、天章阁上,建明尤伟。庆历诸贤方得路,便不容他老子。须著放、延州城里。一句殷勤牢记取,在朝廷、最好图西事。何必向,玉关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