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锦官城外,览群芳、紫陌红尘游遍。百卉争妍延胜赏,铃索彩幡风飐。
芍药娇姿,海棠媚影,到眼春撩乱。香云粉雾,花光相映人面。
惊艳。引蝶成痴,惹蜂作闹,喧鸟声都颤。故态犹存狂未减,我也魂销无算。
老尚情多,愁将酒扫,买醉归来倦。灯残梦醒,客衾依旧寒恋。
东堂岁云暮,永夜有余清。
月暗雁程急,霜严鸡梦惊。
微月旁舍火,断续戍楼更。
老眼浑无睡,偏闻晓雨声。
野水菰蒲秀,荒陂荠麦长。
卑田留积雨,荒寺掩斜阳。
远树连云梦,群山近武昌。
言归日已夕,村径度牛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