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君不见何曾万钱不下箸,一食淋漓污刀俎。
又不见王济春醪人抱瓮。盈缶蒸豚渍人乳。
百年光景电画水,口腹何须事如许。
夫君景德公侯家,鸣钟列鼎相矜夸。
奈何乌帽嵌岩底,栽松艺菊餐烟霞。
年来删剃到口腹,不待闻韶便忘肉。
前身知是永禅师,想似当年房相国。
庖厨渐远世缘轻,定水泓澄久更明。
蒲团好究风幡句,率陀未是公归处。
一日不家不移步,方信今吾了非故。
作诗相贺杂苦语,爱人以德吾非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