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玉瓒清仪,朱弦逸韵,文采超群。羡早岁登科,英华振发,名区作宰,惠爱流闻。
简召秋台,班趋晓陛,乡曲衣冠共五云。惊老眼,念一时佳士,谁更如君。
当年扈跸南巡。记春日、相看袂忍分。正尔向山中,养成经济,我从天上,辍却丝纶。
丹桂堂中,灵溪桥畔,绿树清江日未曛。相送好,喜游山得伴,别酒成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