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驱骥搏鼠难为功,不如置之牛皂中。平生暴虎笑冯妇,岂向兔脚分雌雄。
龙山从事盛德士,达观已悟蛇怜风。马曹五斗直如寄,羊仲三径终当同。
群猴憎猿坐殊趣,瓮中醯鸡无远度。从渠狗曲诮王生,欲辨龙猪复谁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