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帝都名利场,鸡鸣无安居。独有懒慢者,日高头未梳。
工拙性不同,进退迹遂殊。幸逢太平代,天子好文儒。
小才难大用,典校在秘书。三旬两入省,因得养顽疏。
茅屋四五间,一马二仆夫。俸钱万六千,月给亦有馀。
既无衣食牵,亦少人事拘。遂使少年心,日日常晏如。
勿言无知己,躁静各有徒。兰台七八人,出处与之俱。
旬时阻谈笑,旦夕望轩车。谁能雠校闲,解带卧吾庐。
窗前有竹玩,门处有酒酤。何以待君子,数竿对一壶。
朱明变寒节,曜灵赫南驰。端居念初服,感激悲慈帏。
春晖奄遒尽,谁为游子衣。岂不荷重纩,后时非所宜。
君子见存恤,缟纻贻赠之。素质飏白雪,纤理莹文漪。
裁缝被弱体,济济生光仪。逝将表明惠,永歌无斁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