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清献本狷介,琴鹤适相随。峻洁殊绝俗,家风君独追。
昔予与宗伯,内馆日徘徊。因兹契衷素,卓然出风埃。
何其廿载下,共把金陵杯。杯到莫停手,有诏行当回。
两翁风流埽地无,文章光燄埋丘墟。纷纷小儿政疾走,安用佩玉飞长裾。
忆昔登堂三十载,梦想时复瞻眉须。昆虫闭关水返壑,孰使骊龙道颔珠。
愿言保此勿轻出,幸免儿辈相睢盱。
灵均览揆重逢,幽拘欲忘桑蓬事。飞光如箭,出人不意,忽焉还至。
咄咄书空,芒芒集臆,了无情思。况狄云望杳,谢池梦断,肱虽曲,谁能睡。
不用出疆载贽。受一尘、隶无怀氏。人间无用,江淹彩笔,杨雄奇字。
试问何如,披裘安稳,漉巾容裔。待樊笼剖破,便携德曜,变名吴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