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彭泽五斗米,竟为督邮去。
动干寄奴诛,孰识日涉趣。
汉元潜震宫,广受忽高举。
心已料恭显,定至杀萧傅。
事君义当死,肯复问生路。
威福弗惟辟,明哲有回顾。
渊明咏二疏,寄意匪自誉。
丧元辱先体,贪位综世务。
未若见几微,政尔养高素。
展画读瑰染,公等各超悟。
风霜敛劲气,泉石入幽虑。
足可休余年,何年簉明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