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君家世居铁铁尾,约去吾乡未三里。婚姻况乃朱陈谐,肥瘠岂如秦越视。
我昨鸠工版筑兴,偶向君邻购石子。物各有主原非偷,售而得之乌容已。
驱顽未学秦皇难,负重先教夸娥徙。无端局外声喧豗,攘臂突前相角抵。
竟欲投辖同留宾,公然操杖辱加捶。初犹扣胫继撞胸,幸免折肱痛血指。
试请息怒姑徐徐,云是此石渠曾市。就中委曲谁能知,遽呼宅主讯端委。
主称典屋非卖石,署契分明敢谲诡。渠方气短歛足逃,衅由张三祸及李。
寻常小隙抵死争,仓皇平地风波起。我闻众怒急缨冠,蛮触纷纷笑太鄙。
会须登堂来负荆,排解先教达片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