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我来莆之阳,与子初班荆。岩岩太古镜,中有不蚀明。
青缃无留赏,理到刃必迎。雎盱腐儒后,数见胸胆横。
诗哦逼振绮,酒吸摧奔鲸。君看老雄变,冠距将而鸣。
众人观者都言苦,日日望雨又不雨。幸得一片云,推来自天北。
须臾变作大云,有黑亦有白。令人观之恐怖生,若要作雨不如此不得。
雨未至兮雷先鸣,惊人不须用多,只一声魈肝鬼胆不知在何处,世上亦有奸人立不住。
树头萧萧风作闹,如今却是雨真到。吾且闭门高坐看汝落,落到三日五日也不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