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飘萍著处即为家,伏枕悠悠对物华。处处鞦韆竞男女,年年寒食乱风花。
药囊亲坐劳频检,酒瓮生尘亦可嗟。未老会寻吴市卒,苦贫须种邵平瓜。
云烟南望群山会,水树东浮去路斜。行止此身应有命,不须辛苦问生涯。
比屋香灯越水濆,霜天晨夕望氤氲。中朝独占乘骢步,大海争传谕鳄文。
柱后峨冠心捧日,台端摇笔气淩云。栽花漫忆河阳事,灿烂芙蓉拭剑纹。
皇矣帝烈。
大哉兴圣。
奄有四方。
受天明命。
居上不怠。
临下惟敬。
举无諐则。
动无失正。
物从其本。
人遂其性。
昭播九功。
肃齐八柄。
宽以惠下。
德以为政。
三趾晨仪。
重轮夕映。
栈壑忘阻。
梯山匪敻。
如曰有恒。
与天无竟。
载陈金石。
式流舞咏。
咸英韶夏。
于兹比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