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往余游京华,郑君过我邸。告言子沈子,诗亦同光体。
杂然见赠答,色味若粢醴。十年始会面,辍乐正读礼。
从之索旧作,发箧空如洗。能者不自珍,翻悔笔轻泚。
我言诗教微,百喙乃争启。风雅道殆丧,庞言天方癠。
内轻感外重,怨诽遂丑诋。何人抱微尚,不绝如追蠡。
宋唐皆贤劫,胜国空祖祢。当涂逮典午,导江仅至澧。
先生特自牧,颇谓语中綮。年来积怀抱,发泄出根柢。
虽肆百态妍,石濑下见底。我虽不晓事,老去目未眯。
谅有古性情,汩汩任有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