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如来性海深复深,著书与世湔蓬心。
画沙累土皆佛事,况乃一字能千金。
老郎居尘念不起,法中龙象人师子。
前身智永心了然,结习未空犹寄此。
怪公聚笔如须弥,经成笔尽手不知。
凌云题就韦诞老,愿力所到公何疑。
珠函绣帙之兰室,护持金刚竦神物。
枯葵应感不足伦,毛颕陶泓俱见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