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雁过白云冷,木落遥山碧。游筇懒不携,良友近可即。
平地当登高,少长集吟室。有酒期共饮,欢焉布瑶席。
座无拘忌流,醉醒取各适。襟情未必同,臭味自不隔。
古人师与友,所重均受益。后世务面交,毁誉乱曲直。
攻玉藉他山,引针赖磁石。各勉百年身,磨砻互尽力。
是时日欲暮,寒光动西壁。照见座中人,各有好颜色。
聚首苦不常,欢饮忘主客。相期敦久要,觞咏继今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