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。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。北宋名臣。天圣五年(1027年),包拯登进士第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包拯逝世,年六十四。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“孝肃”,后世称其为“包孝肃”。包拯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故有“包青天”及“包公”之名,京师有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之语。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,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,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,亦被称为“包青天”。
吁嗟乎!沧海扬尘兮日月盲,神州陆沈兮陵谷崩!
藐孤军之屹立兮,呼癸呼庚;予悯此孑遗兮,遂息机而寝兵。
方壶圆峤兮,聊税驾以埋名;岂神龙鱼服兮,罹彼豫且之罾!
予生则中华兮,死则大明;寸丹为重兮,七尺为轻。
维彼文山兮,亦羁绁于燕京;黄冠故乡兮,非予心之所欣。
欲慷慨以自裁兮,既束缚而严更;学谢公以绝粒兮,奈群诼之相并!
等鸿毛于一掷兮,何难谈笑而委形!忆唐臣之嚼齿兮,视鼎镬其犹冰!
念先人之浅土兮,忠孝无成;翳嗣子于牢笼兮,痛宗祀之云倾!
已矣乎!荀琼、谢玉亦有时而凋零,予之浩气兮化为风霆,余之精魂兮化为日星。
尚足留纲常于万祀兮,垂节义于千龄,夫何分孰为国祚兮孰为家声!
歌以言志兮,肯浮慕乎箕子之贞;若以拟夫「正气」兮,或无愧乎先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