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至(1022年~1076年),字几圣,杭州(今属浙江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1046年)进士,充泗州司理参军,历官浦江、东阳、元城令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,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,后在韩幕府六年。熙宁五年(1072年),召判户部勾院、群牧判官。熙宁九年(1076年),迁祠部郎中、三司户部判官。不久卒。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,编《祠部集》四十卷,曾巩为之序,已佚。清代强汝询《求益斋文集》卷八《祠部公家传》有传。
悲皇天之不余祐兮,祸先集于吾考。道清明而靡扬兮,德纯静而弗保。
谓仁者其克寿兮,曾奉训于尼宣。何今昔之刺谬兮,余曷已其涕涟。
余幼奉吾考以周旋兮,历艰难而靡倦。遽夺考以往兮,使我呼天而浩怨。
天乎何不恤兮,何辜乎考之人。考而可殒兮,殃愿代于余身。
余德凉而靡数兮,远不蹑考之什一。徒孤生以茕茕兮,腼吾颜而食是索。
民生有子以待老兮,余负之于末年。没余齿而犹悼兮,罪何解于皇天。
余闻杞人之烦忧兮,尝窃以为过计。仰余观而靡覆兮,怪天运之倏替。
萍飘飘而罔定兮,伤哉无父之子。人有身以待用兮,余今而可以死。
难而弗殉兮,病而弗扶。子兮如此兮,胡取乎藐尔之孤。
数往愆以自尤兮,非一言之可既。虽躯壳之倖存兮,魂已荡其如弃。
石可销泉可竭兮,终难泯乎斯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