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世无夫布,仍多浪荡身。须知罗汉脚,半是掷金人。
任肆萑苻虐,终罹法网新。孰操随会法,俾尔尽逃秦。
李若琳,字淇筼,贵州开州(今重庆开县)人。举人。清道光十七年(1837)五月二十九日,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。曾任噶玛兰厅员,负责清釐地亩工作。十八年(1838)正月二十四日卸任,补澎湖通判。
窣湘裙,摇汉佩。步步香风起。敛双蛾,论时事。兰心巧会君意。殊珍异宝,犹自朝臣未与。妾何人,被此隆恩,虽令效死。奉严旨。隐约龙姿怕悦。重把甘言说。辞俊雅,质娉婷,天教汝、众美兼备。闻吴重色,凭汝和亲,应为靖边陲。将别金门,俄挥粉泪。靓妆洗。
零落斜枝雪未乾,且垂薄暮护微寒。
大都荣悴人情别,我为残英特倚栏。
东家新酿秫,西壁学弹丝。淡况幽窗得,清心子夜知。
鸟鸣花下酒,花送隔年期。莫负平生约,前山日落时。
访我溪干住,蕉衣换裌衣。甘同蔬饭久,饮了菊杯归。
论药方书熟,脩丹咽息微。浴冰还啜火,此事世应稀。
寒灯扬晓焰,重屋惊春雨。应想远行人,路逢泥泞阻。
十日不尝鱼,九日不却暑。愿作西南风,吹侬转乡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