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国家元气几如发,章李以来几台察。
翻盆窥瓮若不闻,射影含沙但潜发。
坦途自诧忘羊肠,坚冰恐已在履霜。
熙丰旧人正伺隙,乃尔寂寂无精光。
抨弹已上旨宣谕,谏不能行法当去。
老乌欲食不再鸣,幸有新来柏台疏。
蛰霆忽击聩者惊,不待数月如阳城。
中书君已非偃月,何事亦恶伏马鸣。
奏疏流传人吐舌,未死奸谀面赪热。
只今时事尚可言,奏四十章当一月。
直言不惮方威灵,本朝未尝言罪人。
但图奏上天子喜,莫管近前丞相嗔。
向来庆历子唐子,千古名垂汗青史。
瘴山炎海固鬼愁,志士宁能彼易此。
风尘澒洞何如时,麒麟豺虎方争驰。
士所当为未止此,志完幸听承君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