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灿(约1618-1698),字湘苹,又字明深、明霞,号深明,又号紫言(竹字头)。江南吴县(今苏州市西南)人。明末清初女词人、诗人、书画家,为“蕉园五子”之一。光禄丞徐子懋女,弘文院大学士海宁陈之遴继妻。从夫宦游,封一品夫人。工诗,尤长于词学。她的词多抒发故国之思、兴亡之感。又善属文、精书画、所画仕女设色淡雅、笔法古秀、工净有度、得北宋人法,晚年画水墨观音、间作花草。著有《拙政园诗馀》三卷,诗集《拙政园诗集》二卷,凡诗二百四十六首,今皆存。
赫矣我祖,侯于豕韦。赐命建伯,有殷以绥。厥绩既昭,车服有常。
朝宗商邑,四牡翔翔。德之令显,庆流于裔。宗周至汉,群后历世。
肃肃楚傅,辅翼元夷。厥驷有庸,惟慎惟祗。嗣王孔佚,越迁于邹。
五世圹僚,至我节侯。惟我节侯,显德遐闻。左右昭宣,五品以训。
既耇致位,惟懿惟奂。厥赐祁祁,百金洎馆。国彼扶阳,在京之东。
惟帝是留,政谋是从。绎绎六辔,是列是理。威仪济济,朝享天子。
天子穆穆,是宗是师。四方遐尔,观国之辉。茅土之继,在我俊兄。
惟我俊兄,是让是形。于休厥德,于赫有声。致我小子,越留于京。
惟我小子,不肃会同。媠彼车服,黜此附庸。赫赫显爵,自我队之。
微微附庸,自我招之。谁能忍愧,寄之我颜。谁将遐征,从之夷蛮。
于赫三事,匪俊匪作。于蔑小子,终焉其度。谁谓华高,企其齐而。
谁谓德难,厉其庶而。嗟我小子,于贰其尤。队彼令声,申此择辞。
四方群后,我监我视。威仪车服,唯肃是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