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尝闻唐李氏,世号为贤妻。以力营七丧,或谓难庶几。
孰知蔡家妇,其事乃同之。岂特在中馈,无往而无仪。
孝于其所尊,慈于其所卑。即知义所在,能终义所为。
我生至此极,我嫁逢百罹。其属死略尽,其骨俱无归。
身为未亡人,心乃真男儿。以己任其责,无忘须臾时。
但恐事不济,安知恤寒饥。乃捐奉生具,而为送亡资。
面不御膏沐,首不加冠笄。金珠鬻于市,文绣容何施。
更无囊中装,唯有身上衣。殆将截其发,幸苟完其肌。
所得盖良苦,所积从细微。如此十年久,犹以为支离。
日下卜诸良,宅兆相厥宜。一举十八丧,一旦得所依。
手自植松楸,身亦沾涂泥。何暇裹两足,但知勤四肢。
居者叹于室,行者泣于歧。鸟亦助叫号,人思操蔂梩。
冥冥长夜魂,所获喜可知。郁郁佳城中,不为中道尸。
卒办其家事,少慰而心悲。义深海可涸,行坚山可摧。
孤诚贯白日,幽光淩虹霓。吾闻古烈女,荦荦非无奇。
一死盖易处,一节亦易持。至如张氏者,使人尤歔欷。
谁为孝妇传,谁为黄绢碑。亦有淮上翁,为述濉阳诗。
移书太史氏,无令兹逸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