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自顷权奸偷国柄,一时在位贪相竞。剥民膏血输权门,廉耻扫地宁复存。
谁知小官之中乃有吴县簿,守法廉平独如故。三年佐县民爱深,视金如土民如金。
每言吴人穷到骨,吾此朘削吾何心。吴县簿,真难得,我欲言之顾非职。
一朝擢官向宁波,于乎奈此吴民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