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予生本无羁,缪为兹县尹。日长公事馀,佳客车接轸。
入林安所食,烹庖就肥笋。森森苍龙孙,头角遭束窘。
金刀仆争割,紫箨手亲陨。草火尤相宜,狼藉亦残忍。
聊为一饷乐,得酒辄满引。喧呼棋屡胜,惨淡诗不敏。
予腹既便便,从君莞而哂。
猛虎攫,噬海隅。
跨峤绵岭,环为炉。
流膏解节,民毕屠。
帝怒惠顾,思往苏。
授以虣将,施天诛。
长驱无垠,抵其郛。
手援炎歊,吹以濡。
长缨系颈,来累累。
撑骸脍肉,穷凶徒。
观城告社,咸嗟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