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雄州试异等,提庭乃专对。顾学类括羽,奇文若锦缋。
滋兰成秀畹,照车光赤琲。摄官恶簪带,疲疴谢名辈。
乙奏饮馀列,甲科光往载。深奇无绝踪,孙董有遗概。
春风涵宛转,迟光乍明昧。列秀总中筵,群才盛皇代。
如纶疾影响,裁蒲启蒙昧。雕龙既已彰,青紫行当佩。
裒然既玉响,高粲亦兰綷。广川良易追,淄水非难配。
贡士光相门,搜贤尽幽塞。善说理无穷,借书心靡诲。
来彦各东西,翼亮更出内。康哉信在今,伊余事耕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