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赤城中。奏鹤笙一曲,玉佩丁东。浦节后七日,宴翠阆琼宫。年年王母来称寿,醉蟠桃、几度东风。簇花间五马,轻裘短帽,雪鬓吟翁。
魁宿耀三雍。曾归车共载,非虎非熊。急流勇退,渊底卧骊龙。山中不用官三品,垫角巾、人慕林宗。记毫州旧事,画鸱夷子,献与恭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