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风骚为主人,凡俗仰清尘。密行称闺阃,明诚动搢绅。
周旋居显重,内外掌丝纶。妙主蓬壶籍,忠为社稷臣。
大仪墙仞峻,东辖纪纲新。闻善常开口,推公岂为身。
立朝鸣珮重,归宅典衣贫。半醉看花晚,中餐煮菜春。
晴台随鹿上,幽墅结僧邻。理论知清越,生徒得李频。
药香沾笔砚,竹色染衣巾。寄鹤眠云叟,骑驴入室宾。
近将姚监比,僻与段卿亲。叶积池边路,茶迟雪后薪。
所难留著述,谁不秉陶钧。丧乱时多变,追思事已陈。
浮华重发作,雅正甚湮沦。宗从今何在,依栖素有因。
七松无影响,双泪益悲辛。犹喜于门秀,年来屈复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