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昨醉君家,秋正佳哉,吾为赋之。囗光妍且紫,谁遣袋佩,色黄而浅,何处鹅儿。
最爱丛中,数枝绝艳,毳染腥红更不疑。阑干外,总鸾笺十样,锦烂霞披。
主人指示非欺。看像别、形殊迈丑夷。或神山芝草,秀成轮囷,赤城云物,幻出离奇。
更类西川,桐花么凤,飞向风前羽倒垂。凡葩耳,问化工何意,镂绘如斯。
天祚有晋,其命惟新。受终于魏,奄有兆民。燕及皇天,怀柔百神。
不显遗烈,之德之纯。享其玄牡,式用肇禋。神祇来格,福禄是臻。
时迈其犹,昊天子之。祜享有晋,兆民戴之。畏天之威,敬授民时。
不显不承,于犹绎思。皇极斯建,庶绩咸熙。庶几列夜,惟晋之祺。
宣文惟后,克与彼天。抚宁四海,保有康年。于乎缉熙,肆用靖民。
爰立典制,爰修礼纪。作民之极,莫匪资始。克昌厥后,永言保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