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圣人不可作,遗经启蒙愚。大义乖复明,实赖宋诸儒。
其言若澹泊,其旨乃膏腴。我朝百年来,教学秉程朱。
博闻强识士,论经良补苴。大小则有办,岂谓循异涂。
柰何习转胜,意纵而辞诬。竞言能汉学,琐细搜残馀。
至宁取谶纬,而肆诋河图。从风道后学,才杰实唱于。
以异尚为名,圣学毋乃芜。言多及大人,周乱兆有初。
彼以不学敝,今学亦可虞。嗟吾本孤立,识谬才复拘。
抱志不得朋,嘅叹终田庐。甥有吾家性,礼部方升书。
才当为世用,勉自正所趋。矻矻校遗经,用意宁投虚。
盛夏示我卷,秋叶今零株。至道无变更,景物乃须臾。
伪学纵有禁,道德终昌舒。试观宋元间,士盛东南隅。
以视后世贤,人物诚何如。愿甥取吾说,守拙终不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