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1—1508)明福建闽县人,字启衷,号洞江。弘治六年进士。授吏科给事中。与言官何天衢、倪天明并负时望,人称“台省三天”。正德初,奉使封安南,在道进都给事中。三年还,见刘瑾肆虐,敢言者皆被贬斥,遂疏发刘瑾侵匿内库财物数十事,然后自经尸谏。一说瑾惧天锡发其罪,夜令人缢杀之。有《黄门集》。
物意人情,各喜盗平。盗在当身,胡不自嗔。窃义窃仁,曰我圣人。
盗钩曰偷,盗国曰侯。侯门义存,矧夫一尊。吴荆淫号,中土云奔。
自兹以往,安可复论。智为盗取,圣为盗守。始负而走,终居若有。
斗斛权衡,既作弥争。斧钺轩冕,谁宠谁惊。圣人不耻,大盗不止。
焚符破玺,而民朴鄙。胶离朱目,塞瞽矌耳。削史钳墨,如攦倕指。
至德玄同,容成诸氏。鸢飞戾天,鱼静于水。盗蹠亡言,啍啍日已。
圣人复起,孰能盗诡。胠箧之徒,自生自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