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黄花有鉴能品人,俗士往往遭眼白。
独怜寂寞陶长官,到死同盟不相释。
至今采采东篱诗,千载晶光犹陆离。
犹人妙质久无记,羞对纷纷女曹儿。
子今风尘走异县,故山举头不可见。
奈何友此隐逸花,三嗅幽香意中恋。
我闻瀛壖足隑州,梦生八翼飞秋秋。
不须苦觅菊山句,晚节相期拂衣去。
未勘银台契,先排浴殿关。沃心因特召,承旨绝常班。
飐闪才人袖,呕鸦软举鐶.宫花低作帐,云从积成山。
密视枢机草,偷瞻咫尺颜。恩垂天语近,对久漏声闲。
丹陛曾同立,金銮恨独攀。笔无鸿业润,袍愧紫文殷。
河水通天上,瀛州接世间。谪仙名籍在,何不重来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