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般若神珠妙难测,法性海中亲认得。隐现时游五蕴山,内外光明大神力。
此珠无状非大小,昼夜圆明悉能照。用时无处复无踪,行住相随常了了。
先圣相传相指授,信此珠人世希有。智者号明不离珠,迷人将珠不识走。
吾师权指喻摩尼,采人无数入春池。争拈瓦砾将为宝,智者安然而得之。
言下非近亦非远,体用如如转无转。万机珠对寸心中,一切时中巧方便。
皇帝曾游于赤水,视听争求都不遂。罔像无心却得珠,能见能闻是虚伪。
非自心,非因缘,妙中之妙玄中玄。森罗万像光中现,寻之不见有根源。
烧六贼,烁四魔,能摧我山竭爱河。龙女灵山亲献佛,贫儿衣里几蹉砤。
亦非性,亦非心,非性非心超古今。体绝名言名不得,权时题作《弄珠吟》。